2014年11月1日 沈阳将进入今冬供暖期
2014-10-31 08:19:45 来源: 评论:0 点击:
014年11月1日起,沈城正式进入今冬供暖期,居民家中的室温要24小时都达到18度。
2014年11月1日起,沈城正式进入今冬供暖期,居民家中的室温要24小时都达到18度。
用户投诉2小时内供热单位应上门测温
1、市民提问:如果家里温度不达标,是不是随时可以提出测温申请?申请之后测温人员多长时间上门测温?
回答:用热户认为家里室温不达标,可向供热单位申请测温。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用户诉求后2小时内入户实施测温,不能按时测温的,应当向用热户说明情况并与其约定时间。
另外有供暖公司负责人表示,通常情况下接到用户的投诉就会上门,但如果用户投诉时,测温人员刚好都已经安排了外出测温,或者遇到特殊情况,比如锅炉房抢修,就会与用户另外约定时间。
测温时间为5时至22时
2、市民提问:测温有规定的具体时间吗?可以要求晚上测温吗?
回答:每日的测温时间是5时至22时,虽然供暖是24小时不间断,但不会半夜到用户家测温,这是出于对工作人员及用户双方的安全考虑。
检测器具应放在居室中央
3、市民提问:测温时,测温仪器应放在家里哪个位置?
回答:检测点应距离地面1.2米左右。测温仪器要是质量监督局制定的测量器具,检测点分布在房间的中央。检测时,必须关闭室内门、窗,检测点距离墙壁不小于0.5米,检测点应离开冷、热源不小于0.5米的距离,如达不到要求,则必须采取热辐射屏蔽措施。另外,检测点的感温元件不可以被阳光直射。
供热单位未按时测温可向区供热办投诉
4、市民提问:上个采暖期我家温度就不达标,申请测温,可是供暖公司就是不来人,这种情况该怎么办?
回答:用热户两次以上提出测温诉求,供热单位未能按时入户测温的,可向区供热办投诉,由区供热办入户测温。
用户和供热单位各一份测温登记表
5、市民提问:具体的测温流程是什么样的?
回答:供热单位入户测温,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技术规范。检测人员入户测温时,应当出示证件和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。同时,检测人员应当现场填写测温登记表,包括测温仪器名称、编号、检测数据、测温时间等相关内容。测温登记表一式二份,供热单位和用热户各一份。
有争议可委托第三方
6、市民提问:如果用户和供热单位对温度的检测结果不一样怎么办?
回答:用热户如果对区供热办的测温结果有异议,可由沈阳市供热办委托沈阳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作为第三方测温。依据第三方的检测数据,如果室温达标,检测费由用户承担,如果室温不达标,检测费由供热单位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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